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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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不当行为
USCIS CN
[编辑]- USCIS C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法律博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USCIS CN,於「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檢舉我Jksen的帳號於法律博士條目的編輯。並於本文違反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規定訴諸法律威脅,請管理員幫忙依其規定封鎖或其他處置帳號USCIS CN及其可能的多重帳號,謝謝。
- 发现人: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2:55 (UTC)
- 補充,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TS Zhang Yale(編輯 4 次),以及2024年8月3日創立的新帳號Kev123800(編輯 28 次),跟USCIS CN一樣都只編輯法律博士條目,三者可能是同一人使用的多重帳號。--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4:04 (UTC)
- 建議轉交傀儡調查求證--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5:51 (UTC)
- 謝謝,我找到條目了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我來研究一下是否符合。--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6:29 (UTC)
- 建議轉交傀儡調查求證--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5:51 (UTC)
- 補充,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TS Zhang Yale(編輯 4 次),以及2024年8月3日創立的新帳號Kev123800(編輯 28 次),跟USCIS CN一樣都只編輯法律博士條目,三者可能是同一人使用的多重帳號。--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4:04 (UTC)
- 处理:因用戶名稱有誤導的嫌疑被提報用戶已由管理员Manchiu 不限期封禁薏仁將🍀 2024年8月8日 (四) 09:08 (UTC)
一一四五一四
[编辑]- 一一四五一四(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被警告后继续添加侵权内容[1][2][3]
- 发现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0:46 (UTC)
- @0xDeadbeef 如果有足够证据,就可以提交傀儡调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8日 (四) 07:37 (UTC)
- 这个还真没有。--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7:53 (UTC)
- @0xDeadbeef 如果有足够证据,就可以提交傀儡调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8日 (四) 07:37 (UTC)
- 处理:
Jason22
[编辑]-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今天播出第三集。第二集见下方对该人的提报。
- Special:Diff/83629780、Special:Diff/83629806、Special:Diff/83629871、Special:Diff/83629993、Special:Diff/83630039、Special:Diff/83630054、Special:Diff/83630221、Special:Diff/83642335、Special:Diff/83642358
- 此人仍然顽固不化,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据此,我有理由认为你们再不封禁此人,则是在放纵此人对维基百科造成更大的破坏。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4:02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经过我同被提报者几日的交流(见UT:自由雨日#關於百科針對條目的優化與廢存的政策),被提报者愿意撤下他在用户页挂的图,也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我认为可以关闭此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40 (UTC)
- (!)意見:似乎没太大问题。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
- “
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整句发言已经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甚至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WP: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只要遵守方针和指引,想做什么是每一位维基人的自由。如果被提删的内容都无问题,那么提删者马上就会因扰乱而被不限期封禁;如果被提删的内容确有问题,那么提删的行为难道不是贡献吗?如果提删的是争议内容,那么让大家一起探讨,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然也并不“弊多利少”。当然,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这是写在WP:删除方针里并加粗的,如果您认为提报者严重违反了这一精神,您当然也可以对他进行提报,但这和本案无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20:15 (UTC)- 当然,我虽认为Jason22有行为不当,但并不认为严重到需要封禁(“
再不封禁此人,则是
……”)的地步。只要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我想这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20:20 (UTC)
- 当然,我虽认为Jason22有行为不当,但并不认为严重到需要封禁(“
- “
- 你要看我不爽,就直接提报;你要不提报,就别天天在这当评论家了,没什么用。--———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01:35 (UTC)
- (!)意見:似乎没太大问题。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
自由雨日、Bagida520
[编辑]-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马来西亚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Bagida52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在出示合理的回退理由后(Special:Diff/83627489),理由当透明,再建议有何问题后(Special:Diff/83627988),对方继续无视理由,还态度恶劣地回应1。直到给出来源后,现在还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进行騷擾,如Special:Diff/83628885、Special:Diff/83628914&diffonly=1、Special:Diff/83629236。
- 发现人: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3:09 (UTC)
- 看了一下好像是有两件事情,一件是编辑争议, 另一件事用词是否得当。 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正确。--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5 (UTC)
- 同样联系,首先我给出了合理的回退理由(Special:Diff/83627489),问题是此人的态度不善(1),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好吧,我勉為其難给中文来源(尽管到对方给出理由之前我真的不明白挂板原因)。然后就被对方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来騷擾。
- --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30 (UTC)
- 看了一下两位阁下不同地方的发言, 包括两位在Wolfch讨论页的解释。感觉两位有善意有能力解决分歧。 如何解决这类分歧而不激化矛盾,也是我思考的问题, 也在学习其它人的意见, 如Wolfch的意见。 在下也在观察和学习两位的处理方式。多谢。--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5:41 (UTC)
- 你看下面所谓的反提报,丝毫没有善意来檢討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6:26 (UTC)
- 看了一下两位阁下不同地方的发言, 包括两位在Wolfch讨论页的解释。感觉两位有善意有能力解决分歧。 如何解决这类分歧而不激化矛盾,也是我思考的问题, 也在学习其它人的意见, 如Wolfch的意见。 在下也在观察和学习两位的处理方式。多谢。--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5:41 (UTC)
- 看了一下好像是有两件事情,一件是编辑争议, 另一件事用词是否得当。 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正确。--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5 (UTC)
- 处理:
- Bagida52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马来西亚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自由雨日(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反提报。理由可直接见上段提报者的陈述,由其他编者和管理员判断谁的行为不当。我认为对方已涉嫌:
- WP:原创研究(1、2)
- 不当移除维护性模板和诉诸编辑战倾向(1、2、3)
- 违反WP:CIV(1“
有问题就应该在讨论页提出解决,而不是挂个模板就走人
”、2“是你挂版不留理由,外国人
”、3“外国人🤦(搖頭)
”、4“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
……”、5“丝毫没有善意来檢討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
”,且3、4、5的继续攻击发生于我警告之后,4、5更发生于我第二次警告其不要人身攻击之后) - 不当警告(1不当宣称我破坏马来西亚条目,要求我停止所谓“破坏”)
- WP:轻率指控(1)
- 说谎(WP:不要说谎):“
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
”——首先我与其根本没有站外交流;其次对方并没有解决问题仅仅是直接移除模板,不存在我“装作没看见
” - 违反WP:假定善意:见上条
- 违反WP:OWN,从马来西亚编辑行为和多次“
外国人
”等言论可明显看出 - 在马来西亚条目的回退行为实际上造成WP:虚假引用,移除维护性模板后来源明显不佐证文本。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54 (UTC)
- 处理:
- (!)意見,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
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
”,主要是指那些顶部模板(模板下方会有写),我在马来西亚挂的这种谁都一眼可看出问题的虚假引用内容并不需要讨论。关于你剩下的言论,我不会在此回应违反善意推定的问题,也请你再三思。如果你不从条目本身的视角看待问题,非要无端指控我什么“怀疑捏造”,并且坚持不收回言论,那么我也会认为你的行为也已经在“不当行为”的边缘。我知道你说这些话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说你完全错了。其他维基人,也可以看看我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作出的这笔编辑,我相信人们自然会有判断,我在马来西亚条目的行为,是我“作为‘外国人’”“没有常识”、“不会搜索”,还是我希望建设一部更权威、更完美、更中立的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5 (UTC) - 另外虽然我已在我的讨论页说过,但我还是再在这里回应你,也相当于是告诉其他人,不要总是在本站诉诸情感,而忽略自己的编辑中存在的违反方针指引的问题,或是用情感来掩饰条目中明显存在的错漏,用情感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寻找借口。也不要诉诸身份,刻意将自己的某一群体身份拿出来和对方对立,来混淆视听。--—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9:57 (UTC)
-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
- (!)意見,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鉴于2天后本案还无人处理,我就简单评论一下好了。马来西亚条目“简称‘大马’”句是一个完全无关的英文来源一个个人blog来源,我发现以后,删了blog来源,并给该句挂上{{来源请求}}并给英文来源挂上{{无关引用}},如果这种行为是WP:破坏,那么请问我违反了该方针的哪一条?如果不是破坏,那么请问Bagida520发模板警告我“停止破坏”是不是滥用警告模板?Bagida520的“与印度尼西亚称印尼,美利坚合众国称美国同道理
”理由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是原创研究那么是不是不合理移除模板?——且移除模板的实际效果是不是造成WP:虚假引用?至于Bagida520和O-ring声称的“有问题不要挂板而是讨论”“挂板要给理由”,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至于所谓的“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
”,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维基百科有维基百科的规则,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还有很多很多额外的限制,比如我从小学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的常识别说是被挂板,就连写都无法写入。如果您维能对Bagida520这种无视方针指引、人身攻击的行为视而不见,对O-ring这种诉诸情感、搞“外国人”“边缘人”身份政治的态度毫不遏制,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0:12 (UTC)
- 我警告你的模板还包括你在本人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我是在你第二次放模板后才回应的,而且只有一次)。你可以指我用错模板,因为短时间內我找不到适合的,但你连续3次滥用在我讨论页,在我眼里就是人身骚扰。“
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
”丶“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
”丶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
”。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想你的意思,但给我感觉就好像是自称自己对维基有很大的贡献,所以就有资格来指指点点,就连基本的维基共识和礼貌都掉进垃圾桶,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态度恶劣的原因之一。你所谓[來源請求]和[无关引用]也仅仅是出自你的认知,不代表适用所有条目。这里集中了不同地区的用户,你的认知不代表绝对真理,「大马」一词就已经用上了来源和注备来加以解释,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我一开始就已经要求你解释清楚,然后你什么态度!?就是给人整个高人一等的态度来诉诸威胁(1丶2)。本人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让后者重新熟读WP:WQT指引。--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2:57 (UTC)-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
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
”这句来看,可以说此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如果管理员对这样的人都不施以不限期封禁,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发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3:05 (UTC)-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別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 这是我对你客观的描述,不是贬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4:45 (UTC)
-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別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
数理考高分
[编辑]- 数理考高分(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火龙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红树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水芫花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植物大战僵尸3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烏羽玉屬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原創研究。
- 发现人:-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3:07 (UTC)
- 该使用者很早以前的编辑并非原创研究,可以了解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7日 (六) 13:16 (UTC)
- “主要作为滨海景观树种和防护树种进行栽培,广西北海一带也会食用其果实,俗称“榄钱”,食用前需要事先去涩。近年来也有一些人将其开发为家庭海水水族箱当中的观赏树种。” 來源? -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4:22 (UTC)
- 了解,希望@数理考高分:能够直接回应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8日 (日) 00:23 (UTC)
- 按方针,
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
。 按照编辑方针,不要求完美, 即使条目质量不佳,只要能够改善,一样欢迎。 某用户对一项事物作出简单概述,另一位编者可能协助排版,另一人查证真伪及确保精准,并补上来源。--Gluo88(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05:02 (UTC)
- 按方针,
- 了解,希望@数理考高分:能够直接回应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8日 (日) 00:23 (UTC)
- “主要作为滨海景观树种和防护树种进行栽培,广西北海一带也会食用其果实,俗称“榄钱”,食用前需要事先去涩。近年来也有一些人将其开发为家庭海水水族箱当中的观赏树种。” 來源? -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4:22 (UTC)
- 该使用者很早以前的编辑并非原创研究,可以了解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7日 (六) 13:16 (UTC)
嚴重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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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
- @數理考高分:--(☎)dt 2024年8月5日 (一) 18:45 (UTC)